本院于××××年××月××日作出(××××)×民×字第××号财产保全的裁定,现因……(写明解除财产保全的理由)。依照……(写明裁定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)的规定,裁定如下: 解除对×××的……(写明财产的名称、数量或数额等)的查封(或扣押、冻结等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