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商部门要求,购销塑料袋——零售商应建档案
济南时报 2008-06-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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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确保各大市场按时执行“限塑令”,市工商部门准备集中检查两个月,要求零售商建立塑料袋购销档案,不得以“商业机密”为由搪塞工商部门,另外还推出了转产企业优先办证的优惠政策。 从6月1日到8月1日,我市工商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,集中检查塑料购物袋的生产和销售情况。重点查处生产销售非法塑料购物袋的小作坊、黑窝点,依法取缔无合法证照的塑料袋生产企业。 据介绍,目前,有不少无证照的小作坊和黑窝点也在生产和销售超薄塑料袋,由于他们的隐蔽性强、流动快,给工商部门监管带来很大难度。 为此,工商部门公布12315举报热线,知情市民可积极提供线索。 各大超市新进的符合标准的塑料购物袋来自哪里?进货价是多少?对于这些信息,零售商们多以“商业机密”为由拒绝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。对此,我市工商部门要求商品零售商要到正规生产厂家进货,建立塑料购物袋购销台账备查。 为了确保各大市场按时执行“限塑令”,工商部门提前采取劝阻进货、协助清退库存不符合标准的塑料袋等措施,争取把经营业户的损失降到最小。 另外,本次“限塑令”导致不少塑料袋生产企业倒闭或者转产,经营者损失不小。工商部门对要求转产需要办理相关证件的经营者,优先快速的办理新的证件,并无偿提供相关的经营信息供他们参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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